吉林印发 “还河于河”工作实施方案
记者从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吉林省“还河于河”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以下简称《方案》) 。
《方案》明确了聚焦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格划定河湖水域岸线边界,严厉打击侵占、破坏河湖水域岸线行为,重点清理整治严重阻水、妨碍河道行洪等突出问题,依法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管理,全面打造边界清晰、权责明确、管控有序、安澜通畅的河湖生态空间,真正做到“还河于河”的总体目标。
《方案》指出,要利用2年时间实施完成明晰河湖边界、系统排查问题、分类分时整治、科学空间管控4项重点任务。
依法划定管理范围,科学精准复核修订划界成果,到2023年年底前将全省复核修订后的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与自然资源部门“三区三线”及三调矢量数据库成果叠加,形成全省河湖空间管控“一张图”。
全面系统排查,摸清底数,确保问题清仓见底。由市(州)统一组织,以县(市、区)为工作单元,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逐河、逐湖重点排查河道内存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等五大类突出问题,制定分类分步处置措施和办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形成排查评估报告,报送省河长办。
分类分时处置,加快推进阻水建筑物、构筑物问题清理整治,推进河道内耕地问题整治、阻水片林问题清理整治、围堤问题分类治理,2025年5月31日前,全面完成其他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清理整治。
加强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推动江河湖泊面貌实现根本性改善,着力强化水域岸线规划约束,加强重大涉河涉湖问题整改攻坚,提升河湖智慧化监管能力。同时,要以万里绿水长廊为载体,实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按照每年不低于1000公里实施建设,全面消除“光板河”,努力打造幸福河湖。
《方案》明确省政府建立以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的“还河于河”统筹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涉河涉湖问题,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设障、谁清除”原则,切实开展本行业涉及河湖的相关工作,形成强大攻坚合力。
以上来源:《中国环境网》,侵权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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